假設一,二中的n為吸收傷害的百分數。
從兩個假設可以看出,差異就在是先計算防禦力還是先計算吸收傷害。
那麼我們可以用我們以前上學時常用的賦值法來驗證一下(本人技校文憑,數學學的不太好哈哈)。
設防禦力為50,吸收傷害為20%,初始破壞力為100。
那麼 假設一的結果為:人物實際受到的傷害=(初始破壞力-防禦力)X(1-n%)=(100-50)X(1-20%)=40。
假設二的結果為:人物實際受到的傷害=初始破壞力X(1-n%)-防禦力=100X(1-20%)-50=30。
人物實際受到的傷害=(初始破壞力-防禦力)X(1-n%)n為吸收傷害的百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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